东莞光明眼科医院35%股权转让
转让底价:¥ 7,844.543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8,000,000.00 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2-09 至 2022-01-06
提示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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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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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医院 注册地(住所) 东****社区红川路2号大楼 所在地区**省 - **市 法定代表人 杨晓晴 成立时间2002-09-27 注册资本(万元) 1739.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 卫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666225A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 为中外患者提供诊疗、保健服务,具体诊疗科目包括:眼科、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4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1 ****公司 45 2 **** 35 3 ****集团有限公司 2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743.110000 3141.530000 2354.93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823.550000 2359.930000 8463.620000 审计机构 广****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6-30 7184.490000 1693.750000 1270.3100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888.010000 3122.320000 9765.700000 备注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VIGPD0747号)及审计报告(中诚安泰专审字(2021)第****127号)。
2.标的公司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4.转让方与标的企业股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终止**经营的具体时间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确定。如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在2022年1月17日(合同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即为**终止时间。如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在2022年1月17日(合同截止时间)后,终止时间即为2022年1月17日(合同截止时间)。
5.转让方的股权收益到**终止的时间为止。
6.**终止后,转让方不再委派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标的企业对外宣传等,不得再使用“****中心**”的字样。如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在2022年1月17日(合同截止时间)后,则在终止**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的过渡期间,转让方暂替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
7.鉴于标的企业经营期限将于2022年1月17日到期。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继续经营的相关工商管理登记手续,续登记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等不做调整。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申请资料前,应充分了解并接受受让人须履行的义务、标的企业现状、潜在风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风险后参与本项目。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7773
开 户 行:****营业部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在信息公告期内,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8.资产评估****公司债权债务由本次****公司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公司享有和承担。
9.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标的公司的全体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公司依法负责安置,并承担各项安置费用。**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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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区先烈南路54号 法定代表人 刘奕志 注册资本(万元)23,369.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其他 所属行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 卫生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1********4160532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 2021-11-1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资产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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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7844.543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57773 开户行:****营业部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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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
牌
信
息 信息公告期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不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联
系
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0804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cn/;https://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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