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县昆阳镇**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代码 | **县昆阳镇**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无 联系人:周青奖 电话:189****5380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区民和路836****中心A幢10楼 联系人:温自丰 电话:0571-****8999 |
标段(包)名称 | 无 | 标段(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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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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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县昆阳镇**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致各投标单位:现就本项目补遗如下:1、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作如下修改:原内容:“具有中华人民**国自然**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修改为:“具有中华人民**国自然**部(国土**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招标文件其他涉及相同表述的同步进行修改。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22日14:30前。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作如下修改:原内容:“:1、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1年4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修改为:“:1、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1年4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作如下修改:原内容:“根据《**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法规[2014]645号)的规定”修改为:“根据《**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公管[2021]240号)的规定”5、招标文件P29页 3.5 资格审查资料删除“(1)资格后审申请书”。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作如下修改:原内容:“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修改为:“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作如下修改:原内容:“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修改为:“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与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内容作如下修改:原内容:“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修改为:“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 工程量清单作如下修改:原内容:“另附。”修改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至少须包含总概(预)算表、人工、主要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数量汇总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综合费计算表、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分项工程概(预)算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10、P130页 一、报价函的内容删除“2.我方愿意以(大写) 元/吨(¥ 元/T)的单价向招标人缴纳矿山削坡的土石料处置费,由我方负责处置土石料。”,后续编号作相应调整。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14:30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调整。注:本补遗书未涉及事项,以原招标文件及1号补遗书、1号答疑书为准;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规划局********2021年9月2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规划局 | 电话 | 0577-****1911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