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BOT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处理厂扩容工程BOT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内****处理厂扩容工程BOT特许经营权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0元 | |||||||||||
最高限价:2.1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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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在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扩容建设、运营、维护,提供内****处理厂扩容建设、运营、维护服务,根据业主单位在项目前期已完成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土地组卷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自筹资金分期建成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本项目,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征地拆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厂区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程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向内****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承担各类风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该项目建成后,本次出水水质提升至准IV类标准,要求CODCr(化学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NH3ˉN(氨氮)、TP(总磷)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余指标(总氮、SS)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行为:投标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投标单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被住建、城管、环保等污水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处罚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如成立不足3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 3.3财务实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污水类项目投资或建设施工业绩且规模在3万吨/日及以上。注:建设施工业绩为**或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设备供货总包);投资业绩为PPP、BOT、BOOT、TOT、特许经营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项目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显示规模的需要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63.6企业信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企业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全额承担划拨土地的征地费用、前期所做的环评、可研、及勘察、设计、土地报批等工作已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 3.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县公共**交易网首页点击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县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3.0 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电子交易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县县衙大街中段 | |||||||||||
联系人:崔中红 | |||||||||||
联系方式:184****16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管****路14号 | |||||||||||
联系人:鲁小雅 | |||||||||||
联系方式:133****10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鲁小雅 | |||||||||||
联系方式:133****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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