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16:20:53]
****2021年南北校区智慧教室建设二期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南北校区智慧教室建设二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开发区科技产业园1号楼启迪之星三层303室
中标金额:****7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86英寸交互式智能平板; 品牌(如有):希沃; 规格型号:FV86EB; 数量:20台; 单价:19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学农、叶承六、张长锋、翟伟华、吴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代理费服务费为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以上:代理费服务费为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76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中标供应商业绩:2021年8月9日签订****学院第二实训楼智慧机房建设(第2包)的采购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津西路201号
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3-****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田赛赛
136****3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136****34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