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信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通告 ****拟开展宣传信息服务采购工作,现以比选形式进行采购“****宣传信息服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宣传信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在12万元以内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服务内容 (一)新闻信息采编制作 服务方协助****全面做好宣传信息稿件采编工作,重要活动内容及优秀新闻稿件,通过服务方自有融媒体平台对信息进行宣传,并积极向官方媒体推送(省水利信息网、省水利厅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人民日报人民号等平台发稿不少于2篇,**电视台乡村**频道新闻报道不少于1次,**乡村**公众号平台发稿不少于4-6篇),全年累计发稿12篇。 (二)视频拍摄制作 1.由****制定总体方向并提供脚本相关内容,服务方团队负责拍摄“十三五”移民工作成效宣传片,视频时长约7-10分钟。 2.根据“十三五”水利工程成效宣传片内容进行拍摄、制作5个短视频(移民安置、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每个视频约3分钟,通过融媒体矩阵进行传播,增强影响力与辐射面,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抖音、火山等平台进行播放(一经播放,可长期观看)。 3.**期限内,由服务方团队派人负责跟拍2期党建活动视频,并进行剪辑制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公司、****办事处。 3.报价人具有运营新媒体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报价书;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6.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12月20日18时前送至 **区**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235#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91-****238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 2021年12月1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