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中央空调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 址:**省**市**县斗湖堤镇潺陵大道38号
3、联系方式:0716-****216
4、供应商(乙方):****
5、地 址:**区胜利村**村改造K2地块东原启城一期2号商业楼17商铺
6、联系方式:153****8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中央空调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格力多联机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38
5、合同金额:3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2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单价和合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产品价格清单》。
3. 产品质量要求
3.1.产品质量要求:合格品。
3.2.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质量、性能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全新、原厂正品产品。
3.3.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经_国家权威检验机构 检测质量合格, 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
3.4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规范以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同时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并具备相应之功能。
3.5.供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符合具体项目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上述质量标准。
3.6.供方按照本合同、供需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需方或监理单位的指令进行供货。
3.7.履约期间,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需方有权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和供方对供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并最终以需方所在地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如供方产品质量检测为合格,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需方负责承担。如供方产品质量检测为不合格,由供方承担检测费用,需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供方负责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需方造成的诸如工期、返工等全部损失,同时还须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8.供方在供货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备要求的更改或对设备的换用,须先向采购方提出,并经需方书面同意。未经需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的,供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需方的直接损失,延误的供货期限不予顺延。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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