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化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523-2021-0065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4,111.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化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34,111.24元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化整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34,111.2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执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环岛南线)后宅镇沿线绿化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育新路8号
联系方式:0754-****80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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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