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2021年第十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乡2021年第十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县**乡2021年第十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 **** | **市**区亚兴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小区6号楼1单元11楼1103号 | 2,467,800.00 | 元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县**乡2021年第十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贾玉娇 | 豫 241****3826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梅, 刘闻,张耀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24600.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司正式员工,且与递交投标文件委托人一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87188A 电 话:0375-****526
七、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县**乡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5-****8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街道诚朴路95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85****6290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定版) -**县**乡2021年第十四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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