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县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玉****处理厂)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施工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县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玉****处理厂)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县****建设局
联系人:刘虎
电话:0912-****6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榆商大厦A座5楼
联系人:白艳琴
电话:0912-****169 189****8810
五、项目内容和需求:
1、项目概况:****处理厂一座。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建设性质:**
3、计划工期:90日
4、项目审定价:****049.09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个人信用报告(彩印);
6、外省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 入陕企业基本信息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1.施工企业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施工企业,****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施工企业;
2.****政府采购政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和资**全、规范、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委员会2018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以及全面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厅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清政办发[2020]50号)中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的有关规定,落实竞争性谈判政策。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17:30分止。
2、地点:****酒店3楼。
3、各供应商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4、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符合要求的企业到现场获取谈判文件,谢绝邮寄。
九、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09:00
2、接收地点:****中心
3、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1日09:00
4、谈判地点:****中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政府网站》发布。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169、189****8810
2、开户名称:****
3、开户银行:****营业部
4、账 号:260********006166
十二、监督部门
****纪委监委、财政局、****办公室、****科技局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