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区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页码:18 “三、其他要求” 类型:修改
原文:(三)用户需求书中指标要求仅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型号,并提供原厂有关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能反映投标人在和《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若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现文:(三)用户需求书中指标要求仅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型号,并提供原厂有关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省级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省级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能反映投标人在和《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若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或有关产品的彩页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省级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二)页码:127“(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类型:修改
原文:“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原材料及货物成品经国家认可****检验中心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检验报告同时具有CMA、CNAS认证标准,具体参数如下”
现文:“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原材料及货物成品经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检验报告同时具有CMA、CNAS认证标准,具体参数如下”
(三) 页码:157 “(三)技术评分” 类型:修改
原文:
28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响应 |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五、采购清单、招标要求”-“(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 1.原材料、配件技术参数要求(共20项),包括:抗菌粉末、油漆、聚氨酯、封边条、网布、绒布、海绵、西皮、气压棒、五星脚架、医用人造石面、阻尼门铰、电解钢板、304不锈钢板、冷轧钢板、拉手、锁具、实木多层板、实木颗粒板、三节路轨,每满足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成品技术参数要求(共18项),包括:病人椅、会议椅、屏风卡位、医用货架、候诊椅、医生工作台、会诊台、分类污物存储柜、诊桌、文件柜、诊查床、办公椅、等候沙发、医疗衣物柜、医用资料柜、医疗配药吊柜、医疗配药操作地柜、儿童座椅,每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8分。 备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CMA及CNAS两个认证标志,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封面及所有检测内容,且有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检测内容需满足第二章第九条列出的技术参数要求,(检测项所在位置需在投标文件佐证资料中用红框标注,否则一律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检验类别为“抽样检验”(“送样检验”与“委托检验”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检验报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或者****委员会官网(http://www.****.cn/)的查询结果截图,如不同时符合以上要求则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现文:
28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响应 |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五、采购清单、招标要求”-“(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 1.原材料、配件技术参数要求(共20项),包括:抗菌粉末、油漆、聚氨酯、封边条、网布、绒布、海绵、西皮、气压棒、五星脚架、医用人造石面、阻尼门铰、电解钢板、304不锈钢板、冷轧钢板、拉手、锁具、实木多层板、实木颗粒板、三节路轨,每满足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成品技术参数要求(共18项),包括:病人椅、会议椅、屏风卡位、医用货架、候诊椅、医生工作台、会诊台、分类污物存储柜、诊桌、文件柜、诊查床、办公椅、等候沙发、医疗衣物柜、医用资料柜、医疗配药吊柜、医疗配药操作地柜、儿童座椅,每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8分。 备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省级或省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CMA及CNAS两个认证标志,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封面及所有检测内容,且有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检测内容需满足第二章-“五、采购清单、招标要求”-“(二)采购货物技术标准及重要技术参数要求”,(检测项所在位置需在投标文件佐证资料中用红框标注,否则一律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检验类别为“抽样检验”(“送样检验”与“委托检验”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检验报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或者****委员会官网(http://www.****.cn/)的查询结果截图,如不同时符合以上要求则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四) 页码:159 “(四)商务评分” 类型:修改
原文:
3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 认证范围与办公家具设计、生产及销售服务等相关,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认证内容不符合或无证书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在****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查询的有效认证截图及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8 | 产品证书 | 1.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医用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核心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金属医用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核心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人造板类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核心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金属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核心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证书的认证范围及认证产品名称的截图,未提供者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现文:
3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 认证范围办公家具或医用家具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服务等相关,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认证内容不符合或无证书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在****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查询的有效认证截图及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8 | 产品证书 | 1.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医用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277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金属医用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10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人造板类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277项)及医疗配药吊柜-1(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28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金属家具的认证产品需包含有本次采购产品:医疗配药操作地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49项)及医疗配药吊柜(采购清单中序号第110项),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中认证产品与采购清单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截图并排成对照表,没有提供截图、认证单元不同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证书的认证范围及认证产品名称的截图,未提供者不得分.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复审。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三)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市**区农林街道竹丝岗二马路5****供应科办公室2
联系方式:联系人: 姚老师, 联系电话:(020)****5766-8359
(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网址: www.****.cn
地点:**市**区天润路333****办公室
邮编:510630
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020)****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传真:(020)****6414
(二)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嘉伟
联系电话 :(020)****7462
五、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更正公告发出时已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请供应商在本更正公告附件中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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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