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总局 ****建设部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区钱塘路( **路-**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开发区钱塘路( **路-**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2. 工程地点:****开发区钱塘路( **路-**路)两侧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乔灌木及地被苗木的栽植
6.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2 月 8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70 天。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仟零玖拾陆万陆仟零壹拾捌元整 (¥ ****6018.00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 付款方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吴长德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其附录;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省**市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壹 份,承包人执 贰 份,政府采购办备案 壹 份,交易中心备案 壹 份,代理机构备案 壹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913********8327373
地 址: 地 址:****广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74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 账 号: 370********050000867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的通知、指令、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无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的通知、指令、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等)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发包人分期分批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4份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合同和施工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该联络事件或该部分工程施工7日前报送;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文件签收之日起7日内批复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 指 27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师。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经双方认可、据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量据实调整 。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条件;(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本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3)竣工图绘制情况;4)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情况;5)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工程和缺陷修补项目清单及相应施工计划;6)竣工清场情况;7)竣工资料目录清单;8)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六份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后 15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
(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吴长德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承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在施工现场调度工程进度不少于25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3.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图纸所有内容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 。
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可能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时;(3)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可能会改动工程合同价格或**工期时;(4)对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提出变更(5)行使索赔权利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
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
(2) /
(3) / 。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48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5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签收之日起48小时内批复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之后7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开工前 3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工程缓建、政府禁令开工、同-现场內几个独立承包人之间施工交叉干扰,须进行必要协调的暂缓开工、发包人要求的暂缓开工、发包人迟延交付施工现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工程质量要求或其特性、提供图纸延误、迟延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布指令延误、发包人责任暂停施工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在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日期的基础上,每拖延 1 天,扣罚结算价款的 0.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款的 3%。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执行通用条款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发包人不再 单独 支付。
8.6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调整,由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由监理人确认实际工程量,调整、变更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后予以确认 。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款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的 14 日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5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提交。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结算基础上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56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 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2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到场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①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②提供施工现场或条件延误③设计图纸问题④资料漏、错⑤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错误等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先发包延期通知,调整开工日期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取消或变更指示,承担合同价格和工期变化造成的损失,费用按实结算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尽快复工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超出约定期限时,承包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给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等其他事项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违约金或罚金,应约定比例或金额;②继续履行;③赔偿损失;④**缺陷责任期;⑤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对未完“工程价值”评估、解约后移交、退还保证金等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意外伤害保险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双方要通过监理人相互通知并获得同意,但工伤保险变更除外(要强制投保) 。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是 。
****小组成员的确定: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 向 **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21. 施工过程中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伤事故、财产损失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2. 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审核合格并签字确 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概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