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区九里独立工****路西北片区路网工程项目——纬一路三期、纬二路三期、纬四路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九里独立工****路西北片区路网工程项目 ****开发区经发局以 徐泉开经发备〔2021〕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九里独立工****路西北片区路网工程项目——纬一路三期、纬二路三期、纬四路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路以西,顺堤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纬一路三期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车行道边,南至现状**路,设计长度744.82m,规划红线24m;纬二路三期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起点****车行道边,向东与经四路相交,****车行道边,设计长度1012.02m,规划红线20m;纬四路是沉陷区内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起点西起经四路,****车行道边,设计长度326.04m,规划红线20m。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消防给水(含消防栓)、管线横断面(管线横断面中需充分预留燃气、强、弱电管线位置)、道路绿化等内容。 2.1.3本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 642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 4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 2.1.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1.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经四路三期(开源路)和纬三路三期(**北路)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为纬一路三期、纬二路三期、纬四路EPC工程总承包,本公告为 二 标段。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标段顺序依次评审,已在一****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标段评标、定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本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消防给水(含消防栓)、管线横断面(管线横断面中需充分预留燃气、强、弱电管线位置)、道路绿化等配套专业工程的全套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 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 号《****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③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以上资料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17年12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2017年12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2017年12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2017年12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以上资料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②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 https://www.****.cn]“征信]“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建设部门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2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开发区腾飞路6号 | 地 址:**市**区科创园B座350室 | 联 系 人:王雷 | 联 系 人:曹鹏 | 电 话:0516-****9090 | 电 话:177****6893 | | 传 真:025-****2545 | | 电子邮箱: ****@126.com |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