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6:(略)
(略)功能室文化提升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功能室文化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略)
中标金额:(略)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明翠、季兰梅、强克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略)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附件1:(略)
2、附件2:(略)
3、附件3:(略)
4、附件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