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广场改造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学校****广场改造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708840.12元(含暂列金10000 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
2.4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①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参选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抽取告知书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参选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抽取告知书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5工程预算审核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708840.12元,发包价为¥638956.11元;
K值:k=10%;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638956.11元(计算方法详见工程发包价分析表)。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其他要求:承包单位应无偿负责已征迁项目场地内房屋拆除未尽部分的拆除、清运(承包单位请自行现场踏勘)。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县住建部门公布的企业候选名册中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县住建部门公布的企业候选名册中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中,有意向的候选企业请于报名参选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附件1)至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3抽取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时;
4.4抽取地点:****交易中心(地址:**县****滨路21号6楼开标室);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进行复核已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遗漏或错误及综合单价,超过28天未提出核对申请,工程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除设计变更外);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3%内不调整,超过再调整。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图纸施工内容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款,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按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拨付比例进行拨付,结算时按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15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签订合同事宜。
工程款支付方式:①完成总工程量的60%,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②工程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③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结算材料归档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核总价的3%,于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6.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延期每天罚款1000元/天。如提前完工,无奖励。
6.3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6.3.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6.3.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壹年;
6.3.3.市政工程为壹年;
6.3.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参照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条款规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6.3.5.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4 其他未约定的按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款执行。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发包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①****银行转帐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③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公司出具的保函,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单位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建设单位的同意,并按建设单位同意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金截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的退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抽取告知书在 ****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县**镇 ,邮编: 363602
电子邮箱:/
电话:139****0002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代理机构:****
地址:**省**高新区西桥街道南星村606-11号2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 180****8600、152****0712,传真:/
联系人:小施
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点:**县教育路4号、**县**镇**路12号;
电话:0596-****270、0596-****38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991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