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招标编号:****)
答疑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关于****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招标编号:****)做以下答疑澄清:
问题1:请提供CAD版总平面图纸一份,用于平面施工机械设备布置使用
回复1:不提供CAD图纸。
问题2:请提供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接驳点
回复2:中标后与招标人协商。
问题3:施工人员生活区、管理人员办公区是否有指定位置
回复3:无指定位置。
问题4: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比例过高,能否调整为签约合同价的2%
回复4:设置逾期竣工违约金,主要目的要求施工单位按时完成,不希望出现逾期的情况,上限比例无法调整。
问题5:此工程合同形式,是否为固定单价合同
回复5:是固定单价合同。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属于中储粮集中采购范围的内容,须从中储粮服务网(https://fwgs.****.cn/)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投标人需与监理人及招标人同时,通过在该网站注册并登陆账号对本项目涉及集采内容进行询价和比价并自主报价。”疑问:由于现投标阶段,投标单位无法登录改网站查看集中采购范围及供应商,请问自主报价后,如中标,将来结算时属于集中采购内容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按实际采购价格调整如可以调整,是否可以给出集中采购范围
回复6:该费用列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本次招标范围内属于中储粮集中采购范围的内容 ,潜在投标人中标须从中储粮服务网(https://fwgs.****.cn/)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投标人需与监理人及招标人同时,通过在该网站注册并登陆账号对本项目涉及集采内容进行询价和比价并自主报价,金额已实际发生额为准。
问题7:招标文件页码136: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20%,其中包含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及材料、设备预付款(注:****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疑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增加“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建筑服务预收款”。
回复7: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8: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生效并收到了承包人等额预付款保函后60天内(如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流程要求支付,超过60天的进行顺延,以财政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支付约定预付款金额的 50%(包含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待承包人进场施工并收到了承包人等额预付款保函60天内(如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流程要求支付,超过60天的进行顺延,以财政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支付约定预付款金额的剩余50%;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将该款收回。疑问:①预付款分两次支付,那么预付款保函是否也按照两次预付款额分别开具②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预付款的使用,是以何种方式监督
回复8:①预付款保函不分别开具;②以监理人的监督方式为准。
问题9:履约担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合同签订前2日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支票、现钞、银行保函。页码127: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期限为在发包人委托的中竞发****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及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同时依据承包人开具的税务发票后 28 天内退还承包人。疑问:无法确定保函期限具体截止日期,请明确。
回复9:中标后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问题10:付款比例:根据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合同金额经监理、发包人及跟踪审计三方确****公司审核批准后(如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流程要求支付,时间顺延,以财政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支付审定金额的 75﹪,且承包人开具相应建筑发票。
疑问:此处“开具相应建筑发票”金额是否与发包人该笔实际付款金额一致发票税率是否为9%
回复10:发票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一致,发票税率按税务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11:页码19:本工程部分工程款来自财政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至专用账户,中标人需针对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且只用于收取本合同工程款。(此专用账户在施工中必须执行,特此告知)。
疑问:支付分包及供应商工程款是否也使用此专用账户
回复11:是,使用此专用账户。
问题12:箱变基础的图纸没有
回复12:箱变基础需投标人确定供货厂家后,根据设备布置进行深化设计,现阶段暂不提供设计图纸。
问题13:根据招标文件:4.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模,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疑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包服务费未列基数,此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包含总包服务费,如包含,是否自行按照甲方给定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金额填写总包服务费计算基数”
回复13:包含,按照甲方给定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金额填写总包服务费计算基数。
问题14:招标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部分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如不可以可否为签字后的扫描件。
回复14:可以。
问题15:招标文件第7、8页内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份)。
疑问:**市社保查询目前只能查询到10月份,可否查询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份社保。
回复15:如当地不能查询11月社保,应提供相关证明佐证材料证明不能查询到 11月社保的相关材料,并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问题16:招标文件第225页内要求附: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home不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查询截图。疑问: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该网站内无法查询“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可否不查询,或如何查询,请举例说明。
回复16:需查询,在该网站主页搜索栏分别检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
问题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的要求。如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将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接受管理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上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不得更换。 请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中无注册造价工程师配备要求,本次投标文件是否可不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如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中标后,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是否上交
回复17: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执行。
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59-****707
招标人:****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38****666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2****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