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南****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西南****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西南****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4招标内容:豫西南****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供货、安装施工建设及调试,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EPC总承包模式);全过程咨询(造价、监理及项目管理)。
2.5建设地点:**县域内;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豫西南****基地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采购:具体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及采购工作(项目内容建设大致包含1#储备库、2#储备库、3#储备库、物流厂房、****中心)、日光房、收储加工车间、门卫、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厂区道路、绿化面积、围墙、给排水及供电、信息化设施、仓储设备、公共设备等);
第二标段:全过程咨询(造价、监理及项目管理)。
2.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为24833万元;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造价、管理等全过程工程服务咨询能力;
3.3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险证明;
第二标段:(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具备其一即可)并具备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咨询机构专业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咨询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咨询机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险证明;
3.4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第一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4.2本项目只接受**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详****交易中心网站《**县公共**交易系统(3.0版)启用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新版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信安CA客服:0371-96596。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县公共**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点击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县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0日8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
4.6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备注:
(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5****9397。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电子交易平台。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25MB153766X2
地址:**市**县**镇范蠡大街南十八巷2号
联系人:毕育铭
电话:186****6060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代码:****1325MB153766X2
联 系 人:梁国华
联系方式:138****1398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2MA9FRJWE4A
地 址:**市宛**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B809
联系人:朱小明
联系电话:182****5791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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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17日
附件: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2.17定稿.pdf
招标公告.pdf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12.17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