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2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 疑1
项目名称:****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未给出用地红线,请补充规划设计条件。
回复:用地范围线(仅做参考),最终以三期征地报批实际情况为准。
2、P46~P47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描述“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单个合同设计费用不少于350万元或者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0****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6分。”请问,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设计的项目业绩,是否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要求
回复:需要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设计的项目业绩。
3、P44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中关于“信用得分”的评审标准。由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照《**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第二章“评审指标设置” 中的第一条(P13页),“同一标段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信用,各专业均须设置信用分且各专业信用分总和为3分。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关于同一专业信用分,招标人可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同专业成员的较高信用计分,也可以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对应职责分工成员的信用计分。”请问,以联合体成员组成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商务评分中两个专业(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和工程勘察专业)的信用得分是否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同专业成员的较高信用计分,即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以联合体成员中获得较高信用分的成员得分计分,工程勘察专业以联合体成员中获得较高信用分的成员得分计分
回复: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对应职责分工成员的信用计分,但联合体个数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显示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与P3页,“招标公告”里第3.5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前后矛盾。(P96)请问: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接受联合体。
5、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单个合同设计费用不少于350万元或者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0****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6分。(P46~P47)请问: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设计业绩中担任审核或者担任审定工作,是否认定为参与设计,符合本条款得分要求
回复:需要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设计的项目业绩。
6、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用不少于330万元或者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0****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12分。(P45)请问:设计业绩中工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处理厂****处理厂”,是否符合本条款中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符合得分要求
回复:符合,****处理厂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任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给水排水相关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1分。(P44)请问:2021年职称评选通过的人员能否以网上公示文件作为证明纳入计分
回复:以职称证书扫描件为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2内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第三项标题为“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两者相矛盾,请问投标文件目录中第三项标题是否应为“联合体协议书”
回复:改为“联合体协议书”。
9、招标文件P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 )、 2 )资质条件(1)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请问: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是否符合上述(2)项资质要求
回复:符合。
10、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24时。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地址:**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县****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图纸.zip 附件: 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