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16:44:21
****受****的委托,就**县西湾棚户区改造项目(观鹤听涛)二期8#、9#楼及其周边地下车库、人防车库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西湾棚户区改造项目(观鹤听涛)二期8#、9#楼及其周边地下车库、人防车库劳务
项目编号:****
二、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17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三、采购内容、数量、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范围:8#、9#楼及其周边地下车库、人防车库劳务服务;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预算:****0915元;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时间)
评审地点:**市宛****大道793****酒店二楼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翟世丽、王金有、冯阁、蒋金莲、杨文红
五、定标结果
定标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成交单位:****
地 址:****村委办公楼
成交金额:****8842.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六、成交标的:
成交标的明细:
标段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内容 |
/ | **** | ****8842.00 | 合格 | 180 | 8#、9#楼及其周边地下车库、人防车库劳务服务 |
七、成交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1年12月20日
各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富强大道与北一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199****532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5****7773
地 址:**省******医院东隔墙4楼)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