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二批 2021年12月2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
1 | 202 | **区郭村镇郭村大**侧约100米处至庄桥新村村部西侧约80米处,一河道流域附近有多个从事猪鬃拉丝、洗染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置直排该河道,污染周边环境,导致水生动植物大量死亡。 | **区 | 水 | 1、扬****制品厂主要从事猪鬃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水由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不外排,企业未能提供废水回用台账,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2、**市**区龙腾鬃刷厂主要从事塑料刷丝生产,目前只保留拉丝项目,不产生废水,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企业已于2016年12月30日办理“三个一批”备案登记。3、**市**鬃刷厂主要从事猪鬃生产,产生的废水由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不外排,企业未能提供废水回用台账,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企业猪鬃加工、制刷项目于2008年8月4****保护局审批并于2012年1月10日通过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4、4家个体户主要从事猪鬃清洗、甩毛加工,生产工艺相同,猪鬃挑毛工段使用洗洁剂产生清洗废水。4家个体户均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不外排。 | 是 | 1、****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7日对扬****制品厂**塑料制品拉丝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扬环案立【2021】4(D)76号);****环境局于2021年6月18日针对**市**区龙腾鬃刷厂涉嫌逃避监管方式通过雨水排放口偷排废水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1】04-157号),处罚人民币十万元;2、2021年8-9月份,郭村镇庄桥村对庄沟河河道水草、河面的浮萍、水葫芦、漂浮物进行打捞,对两岸杂草、杂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 阶段性办结 | ||
2 | 203 | **市新集镇国庆村与******搅拌站、砂石厂,无任何手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00余亩,露天堆放生活及建筑垃圾,非法填埋化工废料。 | **市 | 其他 | 2021年12月18日,****环境局、****政府和****规划局赴现场调查核实,****搅拌站、砂石厂违规建设问题属实。 | 是 | 1、****环境局已对******公司和**杰鸿****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后续将持续跟踪,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改到位。2、****政府等部门对上述两企业违规占用耕地设施清理拆除,恢复原状。 | 办结 | ||
3 | 204 | **区**西路435号清华园小区4幢临街澜汐****商铺,油烟管道距居民住宅仅3约米,对近期整改效果不满意,要求小区内不得安装油烟管道。 | **区 | 油烟 | 12月8日,****环境局****商铺进行现场检查。两家商铺油烟排口设置于南侧小区内,排口南侧无居民,向上距离3楼居民住宅约为12米。12月16日、12月20日,****环境局****商铺复查,两家商铺厨房均停止使用。 | 是 | 南栖酒庄小区内旧油烟净化设施已拆除,经营人与物业、设备提供商正在商定排烟方案,拟将新油烟净化装置放于室内,排烟口不再朝向小区内,改造预计于12月28日完成;悦****公司员工食堂厨房已停止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附属管道已拆除,排口已封堵。 | 办结 | ||
4 | 205 | **市月塘****建材厂内存放的大量工业污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扬尘污染严重,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未得到处理。 | **市 | 大气、其他 | 该信访为重复举报。2021年12月18日,****环境局再次赴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存有工业污泥(原制砖原料)属实。 | 是 | 1、****环境局继续跟踪企业污泥检测结果,严格依法依规处理。2、若**市****公司在3月前能取得合法手续,将继续由该企业处置贮存的污泥;****政府进行代处置,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库存污泥的处置工作。 | 办结 | ||
5 | 206 | **市新集镇庙山村庙山组茶果路钱庄西侧约200米处,一洗矿企业生产废水直排东侧鱼塘内,导致鱼塘水质发黑,鱼类大量死亡,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 **市 | 水、其他 | 2021年12月17日,****环境局、****政府****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举报鱼类大量死亡属实,洗矿企业生产废水直排东侧鱼塘内不属实。12月17****监测站对堆场内池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 | 是 | ****政府要求胡林红在12月22日前对场地堆放沙子全部清理转运完毕,恢复原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鉴**果,妥善处理死鱼问题。 | 办结 | ||
6 | 207 | **区扬子**路857****商贸城20、21、23、27等****加工厂企业,生产时产生刺鼻性气味,机器噪音扰民严重。 | **区 | 大气、噪声 | 12月17日,****环境局****区管委****社区现场检查发现,涉及激光切割工序的8家玩具加工作坊均未生产,现场未闻到有刺激性气味。****实地查看发现,该商贸城商业活动产生的本底噪声干扰较大,不具备对各玩具加工作坊噪声监测条件。 | 是 | ****环境局要求涉及激光切割工序的玩具加工作坊立即停止激光切割作业,尽快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同时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整改完成前激光切割工序不得生产。12月19日,****环境局对8家玩具加工作坊进行复查,目前8家玩具加工作坊均已停止激光切割作业。 | 办结 | ||
7 | 208 | ****卫生院南侧约50米处,一小**侧段河道有生活污水直排汇入,河面漂浮生活垃圾,河水发黑发臭。对近期整改成效不满意,要求源头治理,公布整改计划方案。 | **区 | 水、垃圾 |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河道的南北两侧有沿河居民自己铺设的排污管道,且有污水外溢现象。该河道内的漂浮物已由邵伯镇北祥村组织人员打捞。在****处理站一座,日处理量200吨/天,2012年配套建设管网690多米,主要收集昭关菜场周边及河道西段两侧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 是 | 1、邵伯镇北祥村已组织人员对河面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2021年12月底配套居民生活垃圾池(箱),并定期清运。2、邵伯镇将在2022年1月中旬对沿线管网进行排查,对堵塞和破损管网进行疏通检修。3.邵伯镇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河道整治方案,加大污水收集率,对河道存在的排污口进行截污纳管。2022年1月中旬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22年7月前完成整治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
8 | 209 | 356省道**区瓜洲镇古**大桥至润阳路约1公里路段,全天货运车辆行驶噪音扰民严重,****政府、12345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 **区 | 噪声 | **部门核实发现,信访反映的该路段为356省道,是我市通往**、**等地的主要道路,大型货车及小轿车交通流量较大。12月18日,由****对356省道瓜洲镇**村段进行了噪声检测。所测时段等效声级分别为65分贝,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是 | **交警部门对该路段LED交通诱导显示屏内容进行更新,滚动播放减少噪音污染的安全宣传标语;在该路段拉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提示驾驶人文明驾驶,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依托现场、非现场查处手段持续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对重型货车的违章违法行为实行严格处罚,最大限度保障安全、减少污染。 | 办结 | ||
9 | 210 | **区双塘东路龙源浴室北侧****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置直排外环境,恶臭气味扰民。 | **区 | 大气、水 | 12月17日,****环境局****区管委****社区****洗涤中心检查发现,****中心正在从事洗涤作业,废水总排口有废水排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明沟排入双塘东路污水管网。废水处理设施旁有餐厨垃圾收集桶约40个,桶内存放有餐厨残渣,已加盖,但有较大异味,目前由******公司每两日对其餐厨垃圾清运一次。****环境局委托********中心总排口废水及下风向废气现场采样监测,检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其余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是 | 1、12月19日,****环境局****洗涤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1]05-125号),****公司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影响;****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洗涤中心委托******公司每日对其餐厨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异味产生。 | 办结 | ||
10 | 211 | **区汊河街道****酒店化粪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恶臭异味扰民严重。 | **区 | 大气 | 12月17日,****开发区现场查看发现,****酒店南侧化粪池无漫溢现象,周边有较大的异味。 | 是 | 1、****开发区****公司清理化粪池。 12月21日,该化粪池已全面清理。2、****开发区****社区****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味或者有污水漫溢要及时清理。3、****开发区要求金时代物业必须每年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避免产生异味或污水漫溢。 | 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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