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然资集告字[2021]15号 (****) **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商业项目通****交易中心网站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及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列入限制竞买土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4日登****交易中心****中心网(http://ggzy.****.cn/wfggzy/gmggzy/)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1、公共**交易网注册验证 (1)诚信入库:在**市公共**交易网申购需先登录系统通过“会员网上注册”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或“****交易中心****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竞买人选择“土地/矿业竞买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交易中心****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购,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竞买申购)。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875、****876。 2、CA免费办理:竞买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中心三楼,****交易中心技术服务窗口办理,即收即办。也可登录在线平台online.****.cn注册后按流程进行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cn/wfggzy/zytz/048001/)。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技术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130。******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88。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5596;张工:156****6239。服务监督电话:0536—****981。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2年1月14日15时至2022年1月24日15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5时。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5: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5:00。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手续办理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东北乡文****委员会、****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规划局****政府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结束后5日内,竞得人依据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到出让方申请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方式 挂牌成交后,保证金直接转作定金(定金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20%)和出让金,剩余出让价款需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缴清:该地块须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九、供地时间 出让地块于合同签订之日供地。 十、组织实施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由****规划局****交易中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其它事宜 (1)2021-JT-037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292.0125万元,2021-JT-038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126万元, 2021-JT-043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48.0330万元, 2021-JT-053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124.3725万元, 2021-JT-055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130.2120万元, 2021-JT-056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289.9170万元, 2021-JT-057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16.4880万元, 2021-JT-058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33.0480万元, 2021-JT-059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64.0710万元, 2021-JT-060需单独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82.3950万元,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单独缴纳。 (2)出让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3)出让地块若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需由竞得人与出让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536-****670
****规划局 2021年1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