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本着依法公开、民主监督、客观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审批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受理拟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县**建筑余泥渣土**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县**建筑余泥渣土**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紫城镇蓝****经济开发区
环评单位:****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87707.2平方米,建筑面积 51300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破碎筛分车间、堆场车间、窑炉车间、陈化车间等,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建筑余泥渣土进行综合处置与**化回收利用,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环保烧结砖生产线及建筑骨料产品生产线,建成后生产环保烧结砖 6000 万块/年,配套建筑骨料机制砂 50 万吨/年,石40 万吨,石粉 10 万吨。项目总投资2877万元。
主要污染物情况: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均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见附件环评报告)。
意见反馈:项目公示期间,有关群众或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包括项目名称、意见和理由、日期等,并署上真实姓名(或单位公章)、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规划股(**县紫城镇**大道北87号)
联系电话:****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环境局**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