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 2021/12/24 | ||||||||||||||||||||||||||||||||||||||||||||||||||||||||||||||||||||||||||||||||||
****婴幼儿奶粉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婴幼儿奶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2)采购内容:乳清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奶粉(婴幼儿部分水解配方1段,适用于足月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粉(适用于住院期间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供货期:三年 (4)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伟(组长)、郭丽娟、杜爱玲、刘向东、任良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80%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及《****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通衢路206号 联 系 人:姚鹏飞 电 话:037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学****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艳艳/郭 琼 联系方式:0379-****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郭 琼 联系方式:0379-****0751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卫健委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36 2021年1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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