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各比选申请人: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比选申请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一: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1.签订战略**协议或省、市政府发文支持,2 分。比选申请人通过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协议或备忘录,或者省、****政府发文,****公司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要求的,得 2分,未签订或发文的得 0 分。
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比选申请人通过与省、市政府签订战略**协议或备忘录”的表述,比选申请人不具备与省市签订战略**协议的级别和资质,是否可以****公司
答:可以。
问题二: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对**的投资额度,4分。2019年1月-2021年9月,在**省内投资总额达到50亿元的(含50亿元),得4分;40(含)-50亿元的,得3.5分;30(含)-40亿元的,得3分;20(含)-30亿元的,得2.5分;10(含)-20亿元的,得2分;1(含)-10亿元的,得1.5分;1亿元以内的,得1分,未投资的不得分。
问:在**省内投资总额是指比选申请人还****公司答:仅指比选申请人。
问题三: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协议或备忘录、文件,在**投资的相关凭证、获表彰证书,以及**税收(剔除代收代缴车船税部分)贡献证明。
问:备注中**投资的相关凭证是否必须有投资协议才计分
答:是的。
问题四: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投诉处理及风险综合评级情况:投诉处理情况:3 分。比选申请人提供****监管局《关于 2020 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专家评审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该文件的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进行打分:
问:投诉处理及风险综合评级中投诉处理情况比选申请人没有独立的亿元保费投诉情况,****公司有,****公司
答:是的
问题五: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投诉处理及风险综合评级情况:以比选申请人提供****监管局《关于 2020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文件复印件为准。比选申请人提供中国银保监会 2020 年度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1:问:问:该项评分的情况通报是每季度公布,****公司较上一季度整改落实到位情况,是否应以中国银****保护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为准。
答:比选申请人提供****监管局《关于2020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亿元保费投诉量该项指标由****监管局提供并确认。
2:问:风险综合评级每季度都有,需要提供全年的吗
答:只需提供第四季度的。
问题六: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诚信情况:比选申请人**市内分支机构在 2019 年 1 月-2021 年 9 月期间诚实守信情况:
比选申请人**内各级分支机构在 2019 年 1 月-2021 年 9 月期间诚实守信情况:
1.守法诚信,无贿赂公职人员和诬告公职人员记录的,得 1.5 分,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分。
2.在承办各类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招标活动中无违规操作行为的,得 1.5 分,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分。
3.比选申请人依法依规经营,按近三年内全省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家次评分。比选申请人及其分支机构每一家次受到行政处罚扣 0.1 分,扣完为止,本项合计 3 分。
1:问:诚信情况中比选申请人都不具备在省内市外设立分支机构资格,此项是否应理解为申请人在**市内的诚信情况
答:是的。
问题七: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诚信情况:比****中心出具的 2019 年 1 月-2021 年 9 月期间本企业信用报告,****纪委监委驻医保部门纪检监察组提供的情况确认评分;依法合规经营****监局发布的 2019 年-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为准。
1:问:征信佐证材料是否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企业信用报告
答:包括
2:问:****纪委驻医保部门纪检监察组并不直接监督我市,是否可以由**市纪检监察驻医保部门纪检监察组提供
答:是的,此项由采购人提供。
3:问:“依法合规经营****监局发布的 2019 年-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为准。”****公司,****监局发布的 2019 年-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为准
答:可以。
问题八: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机构人员及车辆配备:已配(储)备人员专职人员和医学背景专业人员的,由比选申请人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学历、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问:机构人员及车辆配备备注中社保缴费记录需要提供何种证明
答:需提供2021年9—1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问题九:附件一:**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标准中业务经验: 2.2020年1月-2021年9月,比选申请人及其分支机构承办**省范围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合同覆盖的县级单位总数最多的得4分,并以其合同覆盖县级单位总数为基准数,其他比选申请人申请人该项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司该项得分=(比选申请人合同覆盖县级单位总数/基准数)×4 分。
3.2020年1月-2021年9月,比选申请人及其分支机构****政府医保部门医保类业务的(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合同覆盖的县级单位总数最多的得3分,并以其合同覆盖县级单位总数为基数,其它比选申请人该项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问:业务经验中比选申请人不具备在省内市外开展业务的资格,是否是****公司
答:是的
问题十:“1.第二章,第二点,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中的:6、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证明材料;
2. 第五章,评分标准: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问:请问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哪一项为准
答: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准。
本次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内容与比选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市迎丰东路2号13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冰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45-****0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迎丰中路309号3栋2单元504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55****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