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 16:2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林卡经济提升及推广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 16: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1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 ||
预算金额 | ¥698.89408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振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752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59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先生:181****7525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区林卡经济提升及推广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 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林卡经济提升及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698.****8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8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区林卡经济提升及推广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5)根据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政府****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落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政府****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5000万元,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100万元,吸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0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刊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
联系方式:180****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柳梧新区**大道金盾苑小区5-1
联系方式:赵先生:181****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振夺
电 话: 18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