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中标(成交)结果顺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 元
更正后的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省中纬测绘****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59-8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元
更正原因:原第一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着对采购单位及对本项目负责的原则,决定放弃**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中标资格。
原第二中标供应商******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着对采购单位及对本项目负责的原则,决定放弃**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中标资格。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釆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省中纬测绘****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原中标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高先生 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更正公告
3.顺延中标供应商情况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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