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一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杰(组长)、赵敏、李颍、赵月红、张志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收费金额:代理费用一包、二包、三包 合计:70000 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杰(组长)、赵敏、李颍、赵月红、张志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收费金额:代理费用一包、二包、三包 合计:70000 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杰(组长)、赵敏、李颍、赵月红、张志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收费金额:代理费用一包、二包、三包 合计:70000 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中标(成交)结果顺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 元
更正后的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省中纬测绘****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59-8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元
更正原因:原第一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着对采购单位及对本项目负责的原则,决定放弃**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中标资格。
原第二中标供应商******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着对采购单位及对本项目负责的原则,决定放弃**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三包)中标资格。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釆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省中纬测绘****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原中标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高先生 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更正公告
3.顺延中标供应商情况
2021年12月28日
**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
中标(成交)结果顺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更正后的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商务中心A座605、60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更正原因:原第一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着对采购单位及对本项目负责的原则,决定放弃**县 16 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二包)中标资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釆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原中标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联系电话:193****999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居政务大楼 10 楼
联系方式:高先生 177****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县光彩市场 31 栋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1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3****999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更正公告
3.顺延中标供应商情况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