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民北路(通港大道--疏港河)沿街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人民北路(通港大道--疏港河) 2.1.2建设规模:人民北路(通港大道--疏港河)沿街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全长1890米,内容包括: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道路景观绿化、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装饰小品、景观广场、河道绿化等设计、施工与采购。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 2.1.4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审查(或论证); ③根据施工图审查(或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人须在3日历天内完成回复、修改并经审查(或论证)合格。 (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2022年3月10日前必须完成,因招标人原因(如方案确认等)而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期内。 2.1.5缺陷责任期:二年 2.1.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是工程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业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2.3项目编号:320********105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且无在建项目。 3.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200万以****立面装饰装修(含出新、整治、提升)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B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200万以****立面装饰装修(含出新、整治、提升)工程的总承包业绩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C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200万以****立面装饰装修(含出新、整治、提升)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业绩合同额为工程**造价额,投标时提供的业绩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和审图报告或提供设计合同和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②总承包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③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上传在投标文件内; 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⑦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执行。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平台、**市招 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0/login.aspx?ReturnUrl=% 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9. ****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7228。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通港大道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0****13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花园18幢104号 联系人:杨友龙 电话:139****3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