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本级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本级****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中标(成交)公告 | |||||||||||||||||||||||||||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
****本级的****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1]00019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预算金额:1,778,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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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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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 )政策功能执行。 |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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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0000 元 | |||||||||||||||||||||||||||
五、****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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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
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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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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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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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管道燃 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单 位:****
政府采购编号: 桃财采计[2021]000199号
委托代理编号: MYZB2021-051
采购代理机构:****
二O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协商通知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协商采购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协商通知
****:
****的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1、请你单位从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到********酒店四楼)领取单一来源文件,开标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资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谈判文件售价: 600 元/套(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27 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市迎宾东路555****中心三楼A区)。
3、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21年12月27日 10:30 前****交易中心(**市迎宾东路555****中心三楼A区)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8000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182****2815
****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B0607-燃气设备安装 | 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套 | 1 | ****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县桃花江镇**东路510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管道燃气安装涉及面广,质量、安全要求高,****是**县唯一一家符****公司。
论证时间 | 2021-12-3 | |
论证地点 | ****会议****酒店四楼) | |
论证意见 | ****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按照****建设局与益****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该项目只能从益****公司采购,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及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工商信息,益****公司于2020年7月更名为****。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吴磊 | ****财政局 | 专家 |
高治国 | ****财政局 | 专家 |
吴方泉 | ****监局 | 专家 |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21-12-10至 2021-12-16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桃花江镇
联系人:陈锋
联系方式:150****8000
2、监管部门名称: ****政府采购股
地址:**省****县资江路3号
联系电话:0737-****777
第二章 协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项 | 采购项目 | ****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第二章第2.1项 | 采购人 | 名称:**** 联系人:陈锋 电话: 150****8000 |
第二章第2.2项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酒店四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82****2815 |
第二章第3.1项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缴纳税务的凭证复印件; (4)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
第二章第5.1项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10.4项 | 采购项目预算 | 177.8万元 (项目预算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
第二章第12.1项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
第二章第12.1项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60日历日 |
第二章第12.1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30(**时间) |
第二章第14.1项 | 响应文件份数 | 壹正贰副,电子文档(U盘形式)一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7.1项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交易中心(**市迎宾东路555****中心三楼A区)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25.1项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政府采购网(http://yiy.ccgp-hunan.****.cn/)****交易中心网(http://jyzx.****.cn/) |
第二章第27.3项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29.1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第二章第30.1项 | 其他规定 | 1、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2、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3.根据湘财购〔2017〕2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等渠道查询。 5.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 6.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开标现场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
协商须知前附表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小组”是指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或者《****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或《**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授权委托
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采购进口产品
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通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协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7)相关同类业绩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的一部分。
11.3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1.4协商须知规定供应商在协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在协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2.保证金
12.1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3.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2.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2.3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
14.4 在协商过程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
五、协商采购
18.协商程序
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0.3****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协商
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
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
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
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推荐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23.协商终止
23.1 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
24.保密要求
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5.成交信息的公布
25.1 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6.询问
26.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协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7.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政府采购合同。
2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七、其他规定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成交供应商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0.其他规定
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正式签订时,在不影响本次采购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可经双方协商,增减相关内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协商须知前附表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政府采购合同专用合同。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项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政府采购指定****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管道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21]000199号
委托代理编号:MYZB2021-051
工程量清单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1 | 031****06001 | 聚乙烯管材 | 1.安装部位:室外; 2.介质:聚乙烯管; 3.材质、规格:按照设计 4.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含管道吹扫、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 | m | 332.00 |
2 | 031****02002 | 无缝钢管 | 1.介质:无缝钢管; 2.规格、压力等级:按照设计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含管道吹扫、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 | m | 258.00 |
3 | 031****03001 | 出地套管 | 1.类型:刚性防水套管; 2.规格:按照设计 | 个 | 8.00 |
4 | 031****03002 | 穿楼板套管 | 1.类型:刚性套管; 2.规格:按照设计; | 个 | 5.00 |
5 | 031****03003 | 钢制套管 DN125 | 1.材质:钢制套管; 2.规格:DN125; | m | 1.00 |
6 | 040****04001 | 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DN63/D48*3.5 | 1.材质及规格:PE100/SC DN63/D48*3.5; 2.接口形式:焊接; | 个 | 2.00 |
7 | 040****04002 | 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DN63/D57*3.5 | 1.材质及规格:PE100/SC DN63/D57*3.5; 2.接口形式:焊接; | 个 | 1.00 |
8 | 040****04002 | 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DN90/D89*4 | 1.材质及规格:PE100/SC DN90/D89*4; 2.接口形式:焊接; | 个 | 3.00 |
9 | 040****04002 | 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DN160/D159*5 | 1.材质及规格:PE100/SC DN160/D159*5; 2.接口形式:焊接; | 个 | 3.00 |
10 | 040****04002 | 弯管式钢塑转换接头 DN250/D273*7 | 1.材质及规格:PE100/SC DN250/D273*7; 2.接口形式:焊接; | 个 | 2.00 |
11 | 030****14001 | 聚乙烯管件90°弯头 DN63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63;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2.00 |
12 | 030****14002 | 聚乙烯管件90°弯头 DN90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90;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2.00 |
13 | 030****14003 | 聚乙烯管件90°弯头 DN160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160;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6.00 |
14 | 030****14004 | 聚乙烯管件90°弯头 DN200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200;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6.00 |
15 | 030****14005 | 聚乙烯管件异径三通 DN160/63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160/63;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1.00 |
16 | 030****14006 | 聚乙烯管件异径三通 DN160/90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160/90;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1.00 |
17 | 030****14007 | 聚乙烯管件异径三通 DN200/160 | 1.材质:聚乙烯 PE100 SDR11; 2.规格:DN200/160; 3.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个 | 1.00 |
18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25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3.00 |
19 | 030****01004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4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4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9.00 |
20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4.00 |
21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8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8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8.00 |
22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1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1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5.00 |
23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90°弯头 90E(S)2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90E(S)2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1.00 |
24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等径三通 T(S)25*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T(S)25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25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等径三通 T(S)50*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T(S)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4.00 |
26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等径三通 T(S)80*8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T(S)8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27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40*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40*25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3.00 |
28 | 030****01005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50*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50*25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8.00 |
29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80*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80*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30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150*10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150*11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31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200*1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200*1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32 | 030****01006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三通 T(R)250*1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 T(R)250*1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33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40*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40*25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34 | 030****01007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40*25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50*4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35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80*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80*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5.00 |
36 | 030****01008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150*8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150*8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37 | 030****01009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250*1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250*1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38 | 030****01010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异径接头 R(C)250*20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R(C)250*20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39 | 030****0101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管帽 C4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C4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40 | 030****01012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管帽 C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C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2.00 |
41 | 030****01001 |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管帽 C150II-Sch40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规格:C150II-Sch40; 3.连接方式:电弧焊; | 个 | 1.00 |
42 | 030****03001 | PE球阀 PN10 DN160 双放散 | 1.名称:PE球阀; 2.型号、规格:PN10 DN160 双放散;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个 | 1.00 |
43 | 030****03001 | 法兰球阀 PN16 DN50 | 1.名称:法兰球阀; 2.型号、规格:PN16 DN5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材质:WCB; | 个 | 7.00 |
44 | 030****03001 | 法兰球阀 PN16 DN80 | 1.名称:法兰球阀; 2.型号、规格:PN16 DN8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材质:WCB; | 个 | 6.00 |
45 | 030****03001 | 法兰球阀 PN16 DN100 | 1.名称:法兰球阀; 2.型号、规格:PN16 DN10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材质:WCB; | 个 | 2.00 |
46 | 030****03001 | 法兰球阀 PN16 DN150 | 1.名称:法兰球阀; 2.型号、规格:PN16 DN15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材质:WCB; | 个 | 9.00 |
47 | 030****03001 | 法兰球阀 PN16 DN250 | 1.名称:法兰球阀; 2.型号、规格:PN16 DN25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材质:WCB; | 个 | 4.00 |
48 | 030****01001 | 双内丝螺纹球阀 PN16 DN15 | 1.名称:双内丝螺纹球阀; 2.材质:锻铜; 3.型号、规格:PN16 DN15; 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个 | 19.00 |
49 | 030****01002 | 螺纹球阀 PN16 DN25 | 1.名称:螺纹球阀; 2.材质:锻铜; 3.型号、规格:PN16 DN25; 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个 | 15.00 |
50 | 030****04001 | 紧急切断阀 PN16 DN80 | 1.型号、规格:PN16 DN80 DC24 AC220; | 个 | 1.00 |
51 | 030****04002 | 紧急切断阀 PN16 DN150 | 1.型号、规格:PN16 DN150 DC24 AC220; | 个 | 1.00 |
52 | 030****04003 | 紧急切断阀 PN16 DN250 | 1.型号、规格:PN16 DN250 DC24 AC220; | 个 | 1.00 |
53 | 030****05001 | 安全阀 PN16 DN25/25 | 1.型号、规格:PN16 DN25/25; 2.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个 | 6.00 |
54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25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25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25-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8.00 |
55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50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50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50-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22.00 |
56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80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80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80-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28.00 |
57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100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100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100-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4.00 |
58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150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150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150-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32.00 |
59 | 030****02001 | 带颈平焊法兰 SO250II-16 RF | 1.材质:无缝钢管20#; 2.型号、规格:SO250II-16 RF; 3.连接形式:电弧焊; 4.含带对中环金属缠绕垫(缠绕垫D250-16 2220),材质为柔性石墨; | 片 | 14.00 |
60 | 030****01002 | 六角头螺栓 | 1.材质:35CrMo; | 项 | 1.00 |
61 | 030****01003 | 六角螺母 | 1.材质:30CrMo; | 项 | 1.00 |
62 | 030****02001 | 膜盒压力表 | 1.名称:膜盒压力表; 2.规格:2.5级 0-6kPa YE-100; 3.成品,配缓冲管; | 台 | 5.00 |
63 | 030****02001 | 膜盒压力表 | 1.名称:膜盒压力表; 2.规格:2.5级 0-30kPa YE-100; 3.成品,配缓冲管; | 台 | 11.00 |
64 | 030****02002 | 膜盒压力表 | 1.名称:膜盒压力表; 2.规格:2.5级 0-0.6mPa YE-100; 3.成品,配缓冲管; | 台 | 3.00 |
65 | 031****02001 | 管道阻火器 PN16 DN25 | 1.规格、压力等级:PN16 DN25; 2.成品,带附件; | 个 | 4.00 |
66 | 031****02002 | 管道阻火器 PN16 DN80 | 1.规格、压力等级:PN16 DN80; 2.成品,带附件; | 个 | 1.00 |
67 | 030****04001 | 涡轮流量计(带温压自动补偿)80A | 1.规格:TBQZII-80A; 2.节流装置类型、规格:左进右出; | 台 | 2.00 |
68 | 030****04002 | 涡轮流量计(带温压自动补偿)150A | 1.规格:TBQZII-150A; 2.节流装置类型、规格:左进右出; | 台 | 2.00 |
69 | 030****04003 | 涡轮流量计(带温压自动补偿)250B | 1.规格:TBQZII-250B; 2.节流装置类型、规格:左进右出; | 台 | 2.00 |
70 | 031****08001 | Y型过滤器 PN16 DN50 | 1.规格、压力等级:Y型过滤器 PN16 DN50; 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组 | 2.00 |
71 | 031****08002 | Y型过滤器 PN16 DN80 | 1.规格、压力等级:Y型过滤器 PN16 DN80; 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组 | 2.00 |
72 | 031****08003 | Y型过滤器 PN16 DN150 | 1.规格、压力等级:Y型过滤器 PN16 DN150; 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 组 | 2.00 |
73 | 031****11001 | 调压计量柜 Q=100Nm/h DN50 | 1.型号、规格:Q=100Nm/h DN50; 2.进口设计压力0.4MPa;出口设计压力2.8kPa(可调);带超压自动切断,人工复位功能及安全放散功能; 3.含土方开挖、垫层、回填砂、基础及基础抹灰、余方弃置、围挡等; 4.含防雷防静电处理; | 台 | 1.00 |
74 | 031****11001 | 调压计量柜 Q=500Nm/h DN80 | 1.型号、规格:Q=500Nm/h DN80; 2.进口设计压力0.4MPa;出口设计压力20kPa(可调);带超压自动切断,人工复位功能及安全放散功能; 3.含土方开挖、垫层、回填砂、基础及基础抹灰、余方弃置、围挡等; 4.含防雷防静电处理; | 台 | 1.00 |
75 | 031****11001 | 调压计量柜 Q=1800Nm/h DN150 | 1.型号、规格:Q=1800Nm/h DN150; 2.进口设计压力0.4MPa;出口设计压力20kPa(可调);带超压自动切断,人工复位功能及安全放散功能; 3.含土方开挖、垫层、回填砂、基础及基础抹灰、余方弃置、围挡等; 4.含防雷防静电处理; | 台 | 1.00 |
76 | 031****11001 | 气体压差过滤器 PN16 DN80 | 1.规格:调压器 PN16 DN80; | 个 | 1.00 |
77 | 031****11002 | 气体压差过滤器 PN16 DN150 | 1.规格:调压器 PN16 DN150; | 个 | 2.00 |
78 | 030****09001 | 燃气报警控制器 | 1.控制点数量:20路; | 台 | 3.00 |
79 | 030****01001 | 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 | 1.与紧急切断阀及排风机连锁 | 个 | 8.00 |
80 | 040****01001 | 阀门井 | 座 | 1.00 | |
81 | 040****20001 | 警示(示踪)带铺设 | m | 332.00 | |
82 | 040****04001 | 标志块 | 块 | 25.00 | |
83 | 040****02001 | 管沟挖土方及回填 | 项 | 1.00 | |
84 | 041****01001 | 混凝土路面开挖及恢复 | 1.含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恢复等 | 项 | 1.00 |
项目预算:177.8万元(注:项目预算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项目采购清单: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起90(日历天)竣工验收备案。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3、验收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5、验收方式:交货时采购方采用现场验收。
四、施工要求:
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实施具体地点和范围、相关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和确认。
3、安全防护:
(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3)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4)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5)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所有产品必须是质量合格产品,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
2、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总报价包括所需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税费、运输费、安装及调试费、建设所需辅助材料费、备品备件费、装卸费、保险费、付款方式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费、****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其它相关服务及售后服务费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
一、协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保证金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附件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5: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货物说明
附件4-1:技术指标说明
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
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6-1:报价文件
附件6-2:分项报价表
七、相关同类业绩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协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协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附件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附件3-5: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附件3-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提供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附件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5
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序号 | 货物名称 (品目分类)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 备 注 |
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四、货物说明
附件4-1:
技术指标说明
说明: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2
主要人员简历表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说明:“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货物名称 | |||
规格型号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6-1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目代码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注:1.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此报价经签字盖章后,须单独密封一份装入报价专用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附件6-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相关同类业绩
(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业绩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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