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9 17:11
质 疑 答 复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政府红军树至扯扯街红色旅游示范带建设(二次)
项目编号:****
釆购人:****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1年12月3日
釆购机构:****中心
二、质疑供应商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ZT943室
邮编:102300
联系人:张任辉
联系电话:153****9363
授权代表:邓永富
联系电话:153****9363
地址:********办事处(**市**县柏杨路12号)
邮编:643200
贵公司关于对采购项目:****政府红军树至扯扯街红色旅游示范带建设(二次),项目编号:****的质疑书,已于2021年12月25日收悉,我中心及时依法依规开展处理程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组织原评审组、****中心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1、质疑事项:
1.1本次采购项目以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评审,停止评审。我单位不认同停止评审原因。
1.2本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为2021-12-14 09:43系统发出。未到3个工作日,本项目第三次招标****政府釆购供应商库发出,是否不符合招投标规定。
2、事实依据:
2.1本次招标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并不是第一次出 现,在2021****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已经多次使用,并且使用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项目都正常开标评审,没有出现 过因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重大缺陷而停止评审的现象,请相关部门核 实。(详看最后附图)
2.2招标****县政府釆购中心及釆购人共同编制,如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问题,是否应该及时澄清或现场谈判响应时补加相关承诺,而非停止评审。
3、法律依据:
3.1《****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釆购人、釆购****政府釆购政策、釆购预算、釆购需求编制釆购文件。
3.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政府釆购程序 第三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我单位认为第二次采购不应停止评审,应继续进行采购,并且请立即终止第三次招标采购。
质疑答复: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已经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的唯一判别依据。要影响供应商报价的价格扣除,况且该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已提供正确的格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项目的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已经废止格式,同时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为废止格式。无法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本项目面对的是中小企业供应商采购。在实际评审中,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存在重大缺陷。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终止评审,质疑不成立。
2、本次采购项目结果在开标现场已告知各供应商;本项目采购结果已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公告**交易平台(**凉山)凉****服务中心http://ggzyjy.****.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59955a85-cd06-4c28-8895-ef98b511b94d CategoryNum=****02004 上挂网公示,质疑事项2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
****中心
2021年12月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