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创街区一期工程(**里)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市文创街区一期工程(**里)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开发区经发局 以 新经开备【2021】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文创街区一期工程(**里)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开发区市府西**,**路东;
2.1.2 建设规模:包括31台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工程配套费,质保期(一年)内的修、配、换等售后服务,具体每台电梯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电梯附表图;
2.1.3 合同估算价: 620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生产工期 40 日历天,安装工期 2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31台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工程配套费,质保期(一年)内的修、配、换等售后服务,具体每台电梯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电梯附表图。
3.1(1)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5 投标人应取得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credit.****.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 0516-****59126;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2717 、0516-****0966)。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市市府路 37 ****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7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电梯项目许可经销证明,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 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投标人电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委托书。
3.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东芝、迅达、富士达、**奥的斯、**三菱、通力、蒂森克虏伯(TKE)品牌。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 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银行****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市公共**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网址: http://www.****.cn/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贰 万元。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户号:602********207585-****094
开户名:****交易中心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银行****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538889、0516-****9013。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2 月29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市公共**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51:80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未签到的、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其他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马陵**路168号22楼 地址:**市新东路99号群冠铭苑三阶段11号楼201号
联 系 人: 叶容尘 联 系 人: 徐宁
电 话: 0516-****9382 电 话: 18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