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13日(工作时间)
地址:****开发区港兴大街北侧
联系电话:177****1998 张华
1.受让方按照《****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向****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① ****确认报价结果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② 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到****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标的物房产过户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受让方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在规定的20个自然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受让方未按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另行处置标的物。
4、转让方提出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查勘,递交受让申请即视同已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和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5、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表格见附件一,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6、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意向受让方在2022年1月27日11时前向****提交报名材料并一次性交纳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受让后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8、****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