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2022年龙发小区、市委住宅楼、天成小区、信用社住宅楼、怡馨花园小区、运管站住宅楼、水利局家属楼北楼、旧检察院住宅楼、武装部家属楼、旧法院住宅楼、锅炉检验所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同发改〔2021〕117号文件、同发改〔2021〕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同****办公室,招标编号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2022年龙发小区、市委住宅楼、天成小区、信用社住宅楼、怡馨花园小区、运管站住宅楼、水利局家属楼北楼、旧检察院住宅楼、武装部家属楼、旧法院住宅楼、锅炉检验所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
2.2 建设规模:龙发小区、市委住宅楼、天成小区、信用社住宅楼、怡馨花园小区、运管站住宅楼、水利局家属楼北楼、旧检察院住宅楼、武装部家属楼、旧法院住宅楼、锅炉检验所小区主体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两部分;
2.3 招标控制价:115万;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2.5 建设地点:**市市区;
2.6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其以上资质;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8:00时至2022年01月07日18:00时(**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还应自行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1日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7.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cn/)上发布。
9、开标方式
9.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80000
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6****8808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7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 标 人:****
地 址:**市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454-****2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赣水路12-11号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451-****6596转60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