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主大门周边道路沥青工程招标公告 |
2021-12-30 17:1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校区主大门周边道路沥青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校区主大门周边道路沥青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路59号****主大门周边。 2.1.2招标控制价:23.8万元 2.1.3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校区主大门周边道路沥青工程。 包括******校区主大门周边道路沥青工程,道路面积约1500㎡,主要招标内容为道路沥青摊铺、原沥青路面拆除、原混凝土道路路面治理等。 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须授权委托至少1名代表参与现场开标工作;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出示身份证明并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社保证明件。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开标结束后提出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规定违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④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报名方式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cn,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1:00。(2022年1月7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必须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说明(含投标方单位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要素集中打印到一张A4纸上),以上材料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5255 地址:******校区**楼306室。 6、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