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产业园博雅路等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电动车产业园博雅路等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备〔2020〕269号、丰行审备〔2021〕196号、丰行审备〔2021〕517号、****发展局备[2019]21号 、丰行审备〔2020〕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车产业园博雅路等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电动车产业园北区块内、常店镇侯阁**侧、****开发区雅迪项目北侧、电动车配件园二、三期内。
2.1.2建设规模:①**电动车产业园博雅路建设项目:项目位于**电动车产业园北区块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污水、路灯工程等。
②****开发区侯阁河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路灯工程等。
③****开发区雅迪大道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污水、路灯工程等。
④**电动车配件园二期配套工程:项目位于**电动车配件园二期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污水、路灯工程等。
⑤**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项目位于**电动车配件园三期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污水、路灯工程等。
2.1.3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1307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24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
2.1.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电动车产业园博雅路等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4.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4.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如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5.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4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www.****.cn/]“****公司 ”专栏,咨询电话 : 0516-****5556 、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3279、0516-****9981);
3.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动态资质核查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其他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常****开发区高新创业园9号楼
联 系 人:刘晶
电 话: 0516-****8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矿大软件园C5号楼806室
联 系 人:史婷婷
电 话:133****5979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