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31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007001 | 标段名称 | **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生态湿地项目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生态湿地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生态湿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221省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m3/d,土建4万m3/d,远期规模达到10万m3/d。位于新221省道西侧。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274亩,一期用地约139.15亩。本项目为一期工程生态湿地项目,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 2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月 30 日。221省道东侧1#湿地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交工验收,全部湿地在2022年 4月30日前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4.1其中养护标准及年限: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两年。
2.2招标范围:**湾现****处理厂一期工程生态湿地厂外排水管、道路、排水、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2.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2.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 月 31 日至2022年 1月 18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通****示范区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513-****4026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桑晖
联系电话:139****1538、189****8977
2021 年 12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