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
信****生态湿地防护设施及提升(西岸)、水土保持防护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信建招字〔2021〕第20号
信****生态湿地防护设施及提升(西岸)、水土保持防护区项目项目已由信发改投资字〔2021〕15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银行融资,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信****生态湿地防护设施及提升(西岸)、水土保持防护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本项目位于**省**市信****镇。
1.3本次仅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4工程内容及规模:(1)**生态湿地防护设施及提升项目(西岸):防护带美化提升节点6处、便民服务建筑、亲水木栈道、生态宣传流动显示设施设备、生态防护带、硬质防护带、湿地照明亮化、雨污水管网、智慧公厕系统、智慧灯杆、智慧停车场系统、充电桩、防护平台等;(2)水土保持防护区:钢结构管理用房、活水设施、防护区铺装、防护区管网、防护区照明亮化、水土保持生态带、防护区标志物等;(3)浮桥:浮桥材料、固定配件、现场安装定位等;(4)防护带美化提升节点2处等。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岸线总长度约1.9公里。具体包含:①**便民服务建筑、管理用房、控制房等,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9.0米,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②改造原有建筑物3处(公共厕所、园区管理用房),改造面积500平方米。③亲水木栈道共计2公里。④25万平方米生态防护带建设,补种、移栽乔木、灌木和花卉等重点区域,硬化、铺贴、场地内步道修复,以及防护带美化提升节点建设等。⑤**生态宣传流动显示设施设备,智慧公厕系统、智慧灯杆、智慧停车场系统、充电桩建设,生态防护湿地内25万平米范围内的夜景照明、亮化、灯具等设施,雨污水管道建设等。⑥硬质防护平台搭建。⑦建设浮桥约200m及桥头构筑物连接**两岸。
1.5工程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982.48万元。
1.6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采购、施工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施工(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7总工期:2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20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9质量要求:
1.9.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1.9.2采购、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2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须满足①、②其中一项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为省外企业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已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2.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失地农民,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2.7外省来赣单位须知:
2.7.1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的规定,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省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7.2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外省来赣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我县对中标单位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或被信**通报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2.10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1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2.12.1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12.2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2.12.3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2.13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和《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建培〔2020〕1号)的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
(1)已实行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彩色打印的电子证书,证书应与网络查询的一致;
(2)开标现场如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
(3)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2.14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信**5G****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政府网(网址www.****.cn)上发布。
7.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政府网(网址www.****.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8.3本次招标结果将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政府网(网址www.****.cn)上进行中标公示,如代理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公司未入库**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公司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公司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158,举报邮箱:****@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信**圣塔路20号 地址: **市****广场A座17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方式: 187****1188 联系方式:181****0515
招标监督单位: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33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