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四批 2022年1月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324 | **市十二圩景怡路58号**润****公司内一电镀厂,生产过程废气异味扰民,环保处理设施不运行,生产工艺与环评手续不符。 | **市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市十二圩景怡路58号**润****公司内一电镀厂”实为******公司,该公司报批了9条电镀生产线,厂区内无其他电镀厂。2021年12月29****开发区****环境局****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公司汽车零部件及机械配件加工项目未生产(燃气管道维修)。****监测站****公司废气、废水进行监测。2021年12月30日、31****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及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常气味。 | 是 | ****环境局****公司**1条铝合金氧化生产线,铝合金氧化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办结 |
2 | 325 | ****工业园兴华路118号扬****公司内,****搅拌站和洗砂厂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噪声扰民,生产废水及固体废物直排西北侧约50米处河道内。 | **区 | 水、其他 |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搅拌站”为扬****公司,“洗砂厂”为一家个人制砂作坊。2020年4月,****环境局对扬****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查处;同年7月16日,****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0]05-60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2021年12月29日,****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扬****公司和制砂作坊均未生产。检查中发现制砂作坊建有泥浆沉淀池1座,沉淀池架设泥浆外排管道通向厂区西侧外水塘,水塘面积约30亩,外排管道已断连,该作坊正在建设泥浆压滤设备用以泥浆处置。****环境局委托****进行监测,分别在厂区内泥浆外排沉淀池、洗砂机泥浆收集池、厂区西侧水塘采取了水样。根据检测报告,泥浆外排沉淀池及生产线洗砂机泥浆收集池水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厂区西侧水塘中水样总磷指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质标准。 | 是 | ****环境局要求扬****公司在取得相关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12月30日,****环境局向制砂作坊经营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1]05-135号),并对该作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办结 |
3 | 326 | 仪****村委**侧约2公里处,一河道水质发黑发臭,怀疑因河道东侧孙营村附近企业生产废水直排汇入所致。 | **市 | 水 | 12月29日上午9:30,**市****水利局、****环境局赴现场核查:1、反映的“河道东侧附近企业”为******公司厂区,该公司除出租厂房外无生产经营活动,厂区内租赁的工业企业有三家,分别是******公司、仪****门厂****制品厂,三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排放。******公司职工食堂有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因厂外生活污水管道(进入管网前的企业自建管道)破损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流入三八沿山河。2、对三八沿山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该河道沿线污水主管道部分窨井有污水漫溢现象,漫溢的污水流入三八沿山河。同时,由于该河道两岸为混凝土结构,河道内生态系统结构单一,水体的自净能力较差,特别是在进入秋冬季以后,雨水较少河道水位偏低,河水流动性减弱,出现河道水质变差现象。 | 是 | 1、针对******公司厂外生活污水管道破损问题,****环境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公司立即对厂区全面开展排查,确保雨污分流彻底。目前******公司已完成厂外破损的生活污水管道的修复工作。2、针对三八沿山河沿线铺设的污水主管道漫溢现象,****政府已责令镇水务站进行全面排查,对有漫溢现象的污水管道设施立即整改。目前已完成该河道沿线污水管道低洼处2个窨井提升工作,杜绝污水漫溢现象发生。3、针对河水流动性差的情况,市****泵站运行管理,定期引入活水,提升水质。 | 办结 |
4 | 327 | **市十二圩街道第二江****工厂内,堆放大量工业原材料,未实施覆盖,粉尘污染严重。 | ****开发区 | 大气 | 12月28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政府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公司对场地砂石未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是 | ****政府多次约谈经营者,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砂石清运。****,派专人值守,阻止砂石等原材料进入,并要求经营者在清运过程中按照扬尘防控要求,做好覆盖、酒水等抑尘措施。目前,经营者已开始外运清场。 | 办结 |
5 | 328 | 1.**市****处理厂异味扰民。2.**市城南新区新区路78号一工厂燃煤锅炉噪音扰民。 | **市 | 大气、噪声 | 12月22日晚、23日、28****环境局******处理厂现场检查,该公司设施运行状态正常;现场未发现明显气味,控制室各项指标数据未发现超标;该公司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市城乡规划要求;12月24日,****环境局委托第****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要求。12月22日晚、12月23日,12月28****环境局会****区管委****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机加工和抛光车间正在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经核查,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现场已采用板材将该燃烧机全部密闭。12月22日,12月28****监测站现场开展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 是 | 12月24日,德田****公司聘请环保专家对锅炉房降噪措施进行论证,并制定了整改方案。12月23日,****环境局、****管委会联合下发意见,****公司对锅炉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 | 办结 |
6 | 329 | **区**河路350****花园小区出新改造过程,将104****烧烤店隔油池安装至104幢1楼居民进出口处,隔油池发黑发臭。质疑施工方未按规划图纸施工,要求公开规划图纸。 | **区 | 其他 | 12月30日,****生态环境局****社区现场调查了解,该小区整治工程已按规定在小区主出入口对规划图纸进行公示,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在 104幢1楼居民出入口处的为居民日常污水检查井,并非是隔油池。隔油池安放的实际位置在103幢和104幢之间停车位中间。****面馆后门左侧位置放有一台隔油器,为小区整治临时拆卸下来,因104幢居民反对目前尚未重**装。 | 是 | 经协调,商家同意不在原位置安放隔油器,改在饭店厨房内安装。 | 办结 |
7 | 330 | 对**区仙女镇**路**小区1幢1楼商铺厕所旁,污水管道严重破损多年,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等问题整治公开内容不认可,该问题仍然严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区 | 水 | 2021年12月29日,****住建局、江****服务中心立即安排专人处理。经现场勘查,厕所旁边管路已重新进行铺设、整修,阴沟盖板已更新。无生活污水直排至外环境的现象。12月11日检查发现的污水排至公共厕所房顶上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 是 | 1、106****防疫站宿舍楼落水管和306室厨房内排水管恢复原状,重新接至小区污水管网。2、****城管局已于2021年12月27日将厕所旁违章户建筑拆除。 | 办结 |
8 | 331 | 反映开发区八里镇春江****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废水长期直排北侧河道内。2.车间废料泄漏污水进入厂区水沟,长期未清理。3.固废长期通过无资质企业处理,将一部分固废利用夜间时机填埋于企业内。4.废料处理台账造假。5.大量生产污泥填埋于企业新办公楼南侧约三百米范围内。6.固废****生态环境局报备量不符。要求严肃查处。 | ****开发区 | 水、土壤、其他 | 1、该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厂调节池,经处理达标后泵送至京杭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北侧河道现象。现场对企业总排口和群众反映的北侧春江河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总排口废水达标排放,北侧河道检测指标氟化物等企业特征因子数值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类水相应标准。2、该企业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车间污水进厂****处理站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环厂雨水沟有泄漏污水进入。3、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对,企业个别种类的固废存在处置企业资质存疑问题,拟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正在联系相关单位对企业固废是否填埋于企业内的问题采取开挖、钻探、分析等措施,根据分析结果进一步处理。4、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对,未发现有废料处理台账造假情况。5、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对,该企业个别种类的固废存在****生态环境局报备量不符问题。 | 是 | 1、督促该企业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中规定对生产过程中的固废进行规范处置。针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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