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天虹大道)工程
**路(**路-天虹大道)工程一期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路(**路-天虹大道)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睢行审投资核【2021】62号、睢行审投资核【2021】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路-天虹大道)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起**路、**天虹大道
2.1.2建设规模:道路长1034米、宽36米,配套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工程、交通、路灯、弱电、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374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 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 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路(**路-天虹大道)工程一期道路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壹级国家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1)施工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设计投标单位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网址https://www.****.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www.****.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③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④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0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为评定分离,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理部门:****建设局****管理科 电话:0516-****2705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工业园**路050号 地 址:睢**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
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王强强 联 系 人:庄凤娟
电 话:0516-****2017 电 话:182****6023/051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