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放城镇中心小学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略)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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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略) | ||||||||||
项目名称:(略)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略) | ||||||||||
最高限价:(略)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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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根据《(略)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略))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略)》(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略),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略)时30分至(略)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略)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和**市公共**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方式: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略)。 |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14时0分(**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27日14时0分(**时间) | ||||||||||
2.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注:(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开标时,请携带未加密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nTATF)(拷贝到U盘中备用)和本单位CA数字证书送达到**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第三开标室;(3)供应商登入**市公共**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依据此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略)。 | ||||||||||
六、(略):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是,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略) | ||||||||||
地 址:(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略) | ||||||||||
地 址:**省**市泰山县(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人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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