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抗病毒玻璃智能化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
索引号 | **** | 分类 | 高新区环评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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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报送的《抗病毒玻璃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166****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抗病毒玻璃智能化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大道28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位于****开发区**大道28号,以秀强北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厂区。现拟于北厂区投资4500万元,建设抗病毒玻璃智能化改造项目。该项目通过购置洗片机、自动流水线、喷涂设备、中温烘干炉、覆膜机等生产设备,对现有项目进行改造,新增抗病毒处理工序,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抗病毒玻璃3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厂区应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行后不新增生活污水,只有清洗废水产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污泥、季铵盐桶。沉淀池污泥定期委外清理;季铵盐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暂存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 5.按《**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污水排口、雨水排口均依托现有。你公司应规范设置环保标志牌,标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