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溪口村荀坑组凤坑组民宿规划设计、推广及软性配套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水****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市东**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1307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路69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溪口村荀坑组凤坑组民宿规划设计、推广及软性配套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民宿规划设计、推广及软性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现行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默、董德彬、崔兴贵、胡君、王慧(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为406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财富大道与贺村路交叉口、****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0563-****023、152****7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人民政府****委员会(地址:******财政局大楼,联系电话:0563-****271)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财富大道与贺村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6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人:杨彪
电话:152****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杨彪
电话:0563-****023、152****751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043招标文件.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
****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