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脱贫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合同公告(合同包****_1_913********988036F_3461)
一、合同编号:****_1_913********988036F_3461
二、合同名称:****扶贫办脱贫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合同包****_1_913********988036F_346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扶贫办脱贫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瓯宁街道元泰街109号
联系方式:****32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中路393号
联系方式:0599-****0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brand}} | {{:map.num}}({{:map.unit}}) | {{:map.price}} | {{:map.totalMoney}} | {{if map.ifimport== Y }}进口{{else}}国内{{/if}} | {{:map.model}} | {{:map.productProperty}}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150499 - 其他保险服务 | 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 保障对象为保险年度内就医的**市建档立卡脱贫参保人员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 3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000 |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3,000,000.00
履约期限: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履约地点:**省**市**市项目所在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07
九、其他补充事宜:乙方响应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市2021—2023年脱贫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保障对象为保险年度内就医的**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保险期限三年,2021年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其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一致。每年保费100万元,三年共计300万元。参保人员在参保保险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求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人个支付的费用,超过1000元起付,最高封顶理赔150000元,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脱贫监测户(138户310人)参保人员在参保保险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求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人个支付的费用,取消起付线,最高封顶理赔150000元。年度保费有剩余部分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点数扣除税费,结转为下年保费,年度理赔超过100万元由供应商承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参保人群 **市投保期间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保险年度内就医的**市建档立卡脱贫参保人员。 3、保险金额 每年保费100万元,三年共计300万元 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三年,2021年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其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一致。 5、理赔方面 理赔启动时间:已脱贫户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启动时间在次年第一季度。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本项目保险费单价固定为**元/人,2021-2023年每年保费100万元,共计300万元。投标总报价均按合同包预算金额填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价格不列入评审因素,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价格分均按10分计算。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承保的保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不另行收取或增加任何费用。无偏离; 乙****小组,并提供成员信息; 乙方承诺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理赔数据和分析材料;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业主方提供年度理赔数据和分析材料; 乙方有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 乙方响应“资料收集: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指定的理赔机构应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或委托经办人需要提交的索赔材料,如索赔材料不全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条款; 乙方响应“定责定损时效:在索赔材料齐全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和损失核定,并将理赔款转给被保险人账户”条款; 乙方承诺对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鉴定费、第三方仲裁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响应“赔款时效承诺:投标人承诺在全部索赔资料齐全、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时限划付赔款,不得以需要按照投标方自身赔款支付流程为由影响支付赔款时效。赔偿金额≤RMB2000元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RMB2000元<赔款金额<RMB10000元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RMB10000元<赔款金额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条款; 我司响应“宣传服务:投标人有制定年度本保险项目宣传计划,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保险保障的认知度。”条款; 乙方响应“建立人员变更报送机制:****小组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变更情况。”条款; 乙方响应“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的联合处理机制: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的联合处理机制:建立针对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的联合处理机制,采购人、供应商共同参与。负责对经采购人认可的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进行处理和签定,作出启动预付或赔偿的决定。”条款; 乙方响应中标后即使在亏损情况下,仍及时作出赔付;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