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全**X877龙下至社迳**段县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市全**X877龙下至社迳**段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全发改字【2021】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全**;
(2)项目性质:建设工程和养护服务;
(3)工程概况:
全**X877龙下至社迳**段县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全长约22.7公里,起于X877县道与信**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2+200,途经全**龙下乡上湖村、川垇村、河田村、**村,终点接S454省道,终点桩号为K24+884,全线拟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县界)至大广复线**北互通出入口段15.6公里,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大广复线**北互通出入口至S454省道段7公里,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桥梁、涵洞、排水、防护、路面工程等。
(4)项目总工期:182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730日历天,养护期1095日历天(缺陷期的日常养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及养护期的养护服务;
(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养护质量要求:公路养护质量等级评定良等路;
(10)本项目按建养一体化实施,中标单位施工完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履行3年养护服务,养护期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养护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公里。建设单位分别在养护期满一年、二年、三年后(一个月内),对工程养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养护费。按附件《公路日常养护定员、基价、设备、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考核评分及合同约定支付。中标单位中标****养护站点,并在站点配置持有技师资格证书的公路养护工技师。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施工资质;(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 (2)企业单位****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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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 3、****银行****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在其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5、****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6、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全事故的情况。 7、****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信****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或电子投标保函等其他形式提交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1)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及养护组织设计:25分 主要人员及养护人员 :25分 履约信誉:15分 技术能力:10分 企业业绩 :20分 养护设备: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及养护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合理,工期、质量、安全、交通组织方案保证措施合理的得20分;较合理的得15分;一般的得12分。 养护组织设计:养护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合理,养护方案、人员安排、设备配置合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通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的得5分;较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及养护人员 | 25分 |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20分。 养护人员: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Ⅰ要求的得3分,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Ⅱ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得0分。 | ||
2.2.2 (3)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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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过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应在有效期内本单位自有,不接受转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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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20分 | 企业业绩:投标人企业业绩基础得分均为12分,投标人(联合体必须是牵头人)近五年每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17Km以上建养一体化施工的,加2分,每增加17公里加2分,最多加8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业绩完工证明(竣工备案材料或业主证明或主管部门证明)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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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设施及设备 | 5分 | 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数量及标准投入主要设备、设施的得基本分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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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3.6.1款不适用,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