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县沿边开放总体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县沿边开放总体规划,(包括**县口岸发展总体规划,互市贸易区创新发展总体规划)、边境经济**区和跨境旅游**区等专题研究等。 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团队人员,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设计工作,各阶段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履行支付中标人合同价款的义务。 3)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按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和规范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均应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4)规划设计单位向采购人进行汇报,征求意见会及专家评审会等重要会议,项目负责人或以上级别的人员必须到场汇报。 5)规划设计单位在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6)规划设计单位在提交最终成果稿之前,****公司)级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技术把控并签字。 7)采购人若有方案汇报或讨论等需求,中标单位须及时响应。如中标单位对汇报时间有异议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到场,需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协商时间调整。 8)规划设计单位提交规划成果后,须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包括对规划范围内申报的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等方案提供评估意见,以保证规划意图的延续性。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 服务标准:规划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划设计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划成果符合宽甸县域实际,并具有前瞻性和实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