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后付审计价的95%。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按规定扣留)。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2年 01 月 17 日09时30分前须按发包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7、竞标人应自行在**公共**交易网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980000。 14、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