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弋江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公示
关于2022年度**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5:00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转发的通知》(芜人社发【2018】18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工伤浮动费率的调节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总体上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用人单位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工伤保险支缴率、一次性因工死亡人数及欠费等情况,对一至八类风险行业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核定2022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我中心现将**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公示名册公示如下(附件),公示时间为1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有异议的,****中心申请复核,核对后确实有误的,予以更正调整。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社保局要求,从2021年起工伤保险结算年度改为自然年度,本次核定的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生效期限为2022年1月至12月。
****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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