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管理局S501线K6+874~K31+000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公路局以黔路复〔2021〕5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相关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实施内容为:
(1)平面交叉路口、急弯陡坡路段补充完善标志,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新增货车使用低挡标志和更换开始下坡标志;
(2)乡镇过境路段补充完善村庄、注意行人等标志;
(3)对沿线锈蚀、损坏、高度不足的护栏进行拆除重建,临边、急弯陡坡危险无防护设施的路段增设护栏,原有防护设施不满足要求的进行改造升级,护栏搭接、护栏端头不满足要求的进行处治等。
建设地点:**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交工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1.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0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项目总工: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运输部****运输厅****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
3.1.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7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
(1****公路局最新发布的“**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度**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运输厅公布的2020年信用评价结果;
(3****运输部公布的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4)****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5)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没有发现 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运输部、****运输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标人****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1.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月17日23时59分,****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guizhou.gov.cn/)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路 65 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guizhou.gov.cn/)、****公路局网站(http://glj.guizhou.gov.cn/)上发布。
7.其他
首次进****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随时关****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8.投诉与举报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金鳞大道182号
异议受理电话:0856-****896
监督部门:****公路局
地址:**省**市**区阳关大道120号
投诉举报电话:0851- ****249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金鳞大道182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856-****896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区石岭街9号金豪大厦24层E座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51-****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