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1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学校学生食堂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司宿舍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新**园艺南路 。
3.工程立项批准号:** 。
4.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
5.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与新评预(2021)626号该项目预算评审报告中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 月 7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3 月 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捌拾元(¥****680.00)具体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为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综合固定单价合同
(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变更增减的工程量中,原财政评审后的结论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按原财政评审后的综合单价计取增减工程造价。变更增减的工程中,原财政评审后的结论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按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文件中的简易计税法的计算程序和计费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定额按2020《**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20年《**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材料单价按**市造价站发布2021年第五期(9-10月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建筑工和材料价格(新**部分优先)确定。并经财政评审或审计后变更部分增加造价下浮8%,即为变更增减工程的结算价。)
3、社会保险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欧明扬。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两份,承包人执 两 份、****机关壹份,其余报相关部门。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4048-9
地址:新**金石镇**路 地址:新**金石镇观瀑村4组
邮政编码: 422700 邮政编码: 4227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9-****078 电话:139****6938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430********05250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