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批服务类车辆维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1年第三批服务类车辆维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项目中部分标包技术规范书更新及招标公告中部分标包的服务期与技术规范书服务期前后矛盾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技术规范书更新
技术规范书更新涉及标包如下:
第三标的:车辆维修(**区域)/【1】车****供电局本部及县局、****管理所);
第五标的:车辆维修(**区域)/【1】车****公司**管理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2】车****供电局**区、****管理所)
本次涉及更新技术规范书的相应资料已更新,请各投标人于澄清公告附件下载。
二、招标公告中服务期与技术规范书中服务期矛盾
招标公告中服务期与技术规范书中服务期矛盾涉及标包如下: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2】车****供电局**区、****管理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3】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4】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5】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7】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8】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9】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10】车辆维****供电局)
第六标的:车辆维修(**区域)/【13】车辆维****供电局)
以上涉及服务期矛盾的九个标包,请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中服务期”为准,响应招标文件。
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附件:《更新资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更新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