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意向(略),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该车辆交接时需向内蒙古万里旧机动车市场有限公司支付车辆拖车运输费用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略)元)。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略),左前叶子板(略),发动机舱盖有修复痕迹,左后车门有喷漆修复痕迹,左后侧围有喷漆修复痕迹,后杠有喷漆修复痕迹,右后侧围、右后门、右前门、右前叶子板有修复痕迹,车况差。 *该车停放时间较长,无法着车。 *因该车为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故该车必须办理完毕转移登记手续后提车。 车辆里程表可(略),公告中车辆的表征里程、年检信息等参数来自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略),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略)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略)。【不可(略) 4、(略)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